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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这种情况属于赠与形式吗

这种情况属于赠与形式吗 我父亲有套老房,与政府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政府除了拆迁款之外还给了我们两套普通商品房的选房认购资格(低于市场价5000元/平),我父亲把其中一套房的选房资格给了我,在选房协议书上写了我的名字,我与开发商签订了选房协议,并用和媳妇的共有财产买了房子,房本是我的名字。我家拆迁是在我结婚以后,但是我媳妇的户口并不在我家老房户口本上,不算拆迁安置人,现在我和我媳妇打算离婚,我媳妇说这套房子属于婚后财产,要分他一半,请问我这套房子算不算我父亲赠与我的,我媳妇是否可以分得一半的房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血统高贵(北京)
提问时间:2013-03-16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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