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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买到过期快半年的药品,导致身体不适。

买到过期快半年的药品,导致身体不适。 我因为生病在学校的医务室买了一盒双黄连口服液,服用4支后发现该药已经过期5个半月,导致身体不舒服,去找学校领导,领导只是口头道歉,并没有什么实际行动,他们应该负什么法律责任,我要求他们赔偿医药费和体检费用算不算过分。如何导致我被退学,可否在当地法院起诉该学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ph948……(河南-平顶山)
提问时间:2013-03-15 19:5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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