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关于计划生育的问题

关于计划生育的问题 你好!
案例:我们夫妻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第一胎是女孩,第二胎是男孩,按目前计生法规“夫妻双方为农村户口,第一胎生女孩可申请生第二胎”,我们是符合的。申请第二胎时当地计生办也批准了,也领了第二胎准生证。现在孩子生出来了,我老婆她单位地方计生办要抓她,说是超生。(我老婆在镇级医院上班,是正式职工,是县级统招的)。计生办就按计生法中一条,夫妻一方为县级以上的人事部门管理,只能生一胎。
现在我想问的就是:我觉得我责任不在于我,我不应承担责任,再说我有准生我才按法去生育,现在生出来了就来罚我。
请问:我现在这样属不属以超生?要不要交社会抚养费?如果交要怎样算法?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gdyxy(广东)
提问时间:2010-07-12 21:51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