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临时工工龄计算的问题
关于临时工工龄计算的问题 我于1987年-1993年在某企业做临时工,其中1989年是经劳动部门批准招用的,临时工表中的工作经历当时人事错填为1987-1989年在另一单位做临时工,而实际上是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1993年在本企业转为合同工,企业认定的工龄为1989年6月起计算的,社保也是在这个时间购买的,我现在办退休,请问,我1987年-1989年间的工龄还可合并计上吗?可视作缴费吗?听说临时工转为固定工的才认可工龄并视作社保缴费,而临时工转为合同工的只有社保缴费了才认可工龄的请问是这样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木樱子(广东-阳江)
提问时间:2019-11-15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