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周一早上因脑出血住院治疗,病情比较严重,已昏迷24天
可以按照仲裁来维权的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突发疾病的应当属于工伤,工伤由社保局认定后通常在保险基金里面支付相应赔偿补贴,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社保,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你说的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所以不能按工伤对待。但是单位如果已没有缴医疗保险,你们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医疗保险能报销但自付部分的医疗费。这个员工是因自身疾病入院治疗的,不属于意外,一般的意外保险是不赔偿的,具体你可以看看意外保险的条款约定。
公司需要支付医疗期员工工资以及未缴纳医保应报销部分
不构成工伤
向当地法院起诉
如果签订了合同,一般按合同执行,也可协商处理。
建议你可以委托律师处理,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