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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

维权 你好;我1987年因结婚落户老婆村,(女婿)。并承包村委分配的土地。同时我也履行了村民的各项义务,2009年我村开发房地产分配失地补偿费,【每人20000元】。村委以我是女婿为由剥夺了我的合法权益。请问我怎样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rn2814(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0-07-12 18:1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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