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老人被一个女司机打的合理处理和医药赔偿问题
老人被一个女司机打的合理处理和医药赔偿问题 2012年9月27日,中午11点左右,一位老人(女性)像平常一样下楼去接快要放学的孙子。正当她要走出小区门口的时候,一辆车牌 的丰田车向小区开进。老人见车驶入小区便从车尾处向对面走过,这是车又向小区外倒了出来。老人慌忙躲避,心头一惊。还好车及时停下,没有撞到老人。老人受到惊吓很是气愤,便向开车的女司机望去并责备:瞎了吗?倒车不看人吗?也不按喇叭警示?差点撞到我。女司机走下车来不但没有道歉,随口却说:撞到你了吗?撞到你就带你去医院。车上还有一名女子也下车了给老人赔礼道歉。老人嘟囔几句想着着急去接孙子。可是女司机还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指着老人鼻子骂起了老人,瞎吗?走路不看车。倚老卖老,想额谁啊?老人更生气了,这么大年纪差点被车撞,还要被指着鼻子骂。老人抬手给了女司机一巴掌。女司机一下就给老人推到在地,骑在老人身上,老人死劲反抗,用力挣扎,这时车上另一个女的便用双手按着老人的腿, 老人动弹不得。周围慢慢围了很多人,老人求助一个年轻男子打110,可是男子却说没有带手机。后来老人的一个邻居看到了打了110,又给老人家里打了电话,老人的老伴从楼上下来才给这个女司机从老人身上推了下来。后来110来了,把所有人带到派出所,老人这时已经浑身发抖,直到老人的儿子去了派出所才给老人送进了医院,老人进了医院,派出所来到医院要做笔录,医生说血压心脏都不是很稳定晚些再做笔录吧。老人的家属一直陪着老人。这时派出所就给那个女司机和他的同伙放走了。晚上6点多,老人的家属给派出所打电话让来做笔录,派出所做完也没让老人签字就走了。(后来很久老人多次去派出所问处理结果,老人提起笔录没签字,派出所民警才到老人家里让老人补签的)第二天老人家属让对方去医院把医药费付了,可是派出所说是老人自己先垫上,一共多少钱,最后拿药费单一起算。还说事发的地点有监控事实很清楚。让老人放心。老人也没说什么,就想让派出所给个说法,派出所说案件得调查,没那么快,等出院的吧。就这样一等等到十一放完假老人出了院,多次去派出所询问处理结果和医药费问题,派出所都没有给明确答复。快要过年的时候,终于给了答案就是女司机罚款500,另一个人罚款200。.医药费要是想要,派出所管不了,让老人去法院告。又说市内的监控都不好使了什么都看不到。老人觉得这样处理不合理,多次去派出所找,去公安局找,结果都是一样。老人找人在交通网上查了下车牌登记号,根本就没有这个车牌号。可是去举报,却说有这个车。而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两人以上或者殴打老人都要重罚,派出所对女司机和其同伙不做重罚是根据什么?他们这样做合理吗?他们说就因为老人先打了那个女司机一巴掌,请问有哪条法律有这样的规定?如果那个女司机在倒车的时候能够鸣笛警示,看清后面没人再倒车双发就不会发生这些了,难道老人真的要为这1万多元的医药费走上法庭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蔷薇也隐藏(黑龙江-大庆)
提问时间:2013-03-14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