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法院判决过户的房子,处在公告期内,能否提前交个税

法院判决过户的房子,处在公告期内,能否提前交个税 您好!我家买的二手房因为纠纷问题,法院已经判决过户给我,因为法院说还要公告,公告期不能过户。但是新个税政策马上就要实施了,我想在公告期内提前交付个税是否可行,等到公告结束在办理过户。(注:目前房子被法院查封的,但应该可以让法院解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xin8……(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3-03-13 16:3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