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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

经济纠纷 您好!想咨询您一个问题,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有一商铺转让,有一客户A交了五千的订金,我写有一收据,注明“店铺转让订金”,约好一礼拜后交余款,然后约业主签店铺租赁合同。5天后有另一客户B过来,我把铺转让给这客户,于是我给A电话不转铺给她,并且赔偿五千给A,A不同意,并派人跟踪到我家里,请问现在该怎么处理,是合同纠纷还是可以算上刑事案件之类,有没必要报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ickey……(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07-12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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