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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2002年我用支票支付全款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借名买房。借名人为我哥女友当时未结婚

2002年我用支票支付全款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借名买房。借名人为我哥女友当时未结婚 2002年我用支票支付全款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借名买房。借名人为我哥女友当时未结婚。女方于2006年与我哥领结婚证。于2008年离婚。我与我哥前妻2007年12月签协议一份,内容是我出全款购买房子借用女方名,现女方与我哥离婚,应该房子过户给我哥或我妈。女方同意并签字。2008年他们离婚我不知情,我哥背着我就把房子过户他自己名下至今。案由,房屋所有权确权。请求事项,请求法院判原告对房屋享有房屋所有权。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87866(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9-10-29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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