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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

交通肇事 本人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收学徒,12年十月左右成功招收了未满16岁的少年。因工作需要必须骑摩托车,于2013年3月7日晚上8点半左右该徒弟下班回家途中不幸撞上了78岁老太,老太及时被送往医院救治,现已度过危险期,因医疗费用很大,请问该老板有多大责任,这个责任该怎样划分?
徒弟因未满16岁所以没有驾照,并且骑的是老板的车。敬请高人指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12162……(四川-眉山)
提问时间:2013-03-12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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