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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18年4月入住租房,700元/月,当时签署1年协议
本人在2018年4月入住租房,700元/月,当时签署1年协议 本人在2018年4月入住租房,700元/月,当时签署1年协议,同时缴纳押金1300元,现因工作调动,需要退房,承租人已交清2019年10月房租,出租方以超过12个月自动续约为由,不予以退还押金1300元,请问当时承租人和出租房协议期满后,出租方未提醒续约,进行自动续约,现承租人因工作原因退房,此情况是否不能退还押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9-10-26 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