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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途客”网络科技公司做的投资“汽车充电桩”业务项目。现在那家公司倒闭

我在“途客”网络科技公司做的投资“汽车充电桩”业务项目。现在那家公司倒闭 我在“途客”网络科技公司做的投资“汽车充电桩”业务项目。现在那家公司倒闭,一家19年7月刚成立的“电易”电力科技公司说以公司股份收购我们的充电桩所有权,叫“转股方案”。理由是“应途客股东的请求”,请问这项收购合法合规吗?我是等经侦部门的调查结果,还是选择“转股方案”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天津)
提问时间:2019-10-23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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