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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谁

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谁 2009年5月某企业为了壮大自己的事业,向所在地的县人民政府申请用地。县人民政府经过商讨,决定由企业出资征收和开发土地,相关手续由建设局、国土局负责在7月底理顺,并要求国土局年底完成土地报批手续后,组织出让土地给企业作为房地产用地。2009年6月18日县人民政府经过出台会议纪要,同意企业先进行征地并开发平整土地。不知什么原因,建设局的有关手续一直没有理顺。2010建设局下《处罚决定书》给企业,对从企业处罚150万。
1、建设局一直不按县政府会议纪要给企业开发的土地办理手续,属于行政不作?
2、建设局把企业伯为处罚对象正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公正执法(广西-百色)
提问时间:2010-07-11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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