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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公司收了一年租金和一个月押金,跑路了,租金该交给二房东还是原房东?

托管公司收了一年租金和一个月押金,跑路了,租金该交给二房东还是原房东? 二房东于2018年12月底和托管公司签订了整年的租赁合同,并按照1800元/月支付了1年的租金加上1个月的押金。后来由于个人原因房租不住了,而如果通过托管公司做转租手续,托管公司要扣掉1个月的方房租,所以二房东和我们私下里签订了租房合同,从1月中旬起租,1500元/月,1月1付,再压1个月押金。
2019年9月份,托管公司跑路,房东只收到了截止到8月份的租金,我们支付了二房东截止到10月份的租金。房东和二房东(与托管公司签订合同)从9月中旬一直协商,没有商量出结果,后来谈崩了。房东于10月15日上门把门锁换掉了,二房东后来不管这个事了,我们只能和原房东协商,后来他同意我们住到年底,但是要把房租支付给他。二房东说房租要支付给他,不应该给原房东,并且不愿意退回我们的押金。
请问房租应该支付给谁?我们是否有权向二房东要回我们的押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七又四分之三(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9-10-17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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