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你好! 本人因欠债被起诉到法院,法院的传票等相关文书本人均未收到(原告提供的是本人原来的手机号码

你好! 本人因欠债被起诉到法院,法院的传票等相关文书本人均未收到(原告提供的是本人原来的手机号码 你好!
    本人因欠债被起诉到法院,法院的传票等相关文书本人均未收到(原告提供的是本人原来的手机号码,现已经停用),故在本人所在社区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因本人户籍是由2007年读书毕业时签到该社区的,本人原来户籍并不属于该社区。现本人的案件已经由原来的镇级到了县级,现执法局已经对我执法,我的银行卡全部被冻结了。
据上所述,本人提出两点疑问:1.原告一直以来均与本人有电话 短信 微信上的联系,为什么原告在起诉我时不向法院提供我的最新联系方式导致本人在法院开庭时不能到庭辩护?2.关于本债务案件,本人有微信还款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记录这些是否可以作为证据反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昌盛(天津-滨海新区)
提问时间:2019-10-11 15:09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