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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作为租房的乙方,已经向合同上签字的甲方通过支付宝转账支付了房

作为租房的乙方,已经向合同上签字的甲方通过支付宝转账支付了房 作为租房的乙方,已经向合同上签字的甲方通过支付宝转账支付了房租(根据合同内容第二季度提前一个月交房租,实际居住了两个月,已经缴纳六个月房租加一个月押金),甲方承诺将收据给我,现在已经过去了一周,甲方仍然未按照约定将收据给我,并且联系不上。有微信聊天记录,有甲方身份证信息,有支付宝转账记录,现在怀疑被骗了,应该怎么办?在甲方不给开收据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拒绝缴纳房租?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北方。(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9-10-11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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