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伤赔偿

一件离奇法律知识的咨询

一件离奇法律知识的咨询 派出所报案时笔录内容完全是手写的,但法院开审理时变成了电脑打字的复印件,(法院的人去派出所取的证,有些内容被修改过,上盖有派出所的红公章,报案人的签字和捺手印是从那份手写笔录原件上复印上去的)。请问这个电脑打印的复印件有效吗?能上诉吗?
  注:这个笔录是案件最重要的核心证据。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祝贡(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0-07-09 17:5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