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关于离婚的几个问题。

关于离婚的几个问题。 双方感情不和,双方均没有第三者的外来因素,男方提出离婚,有一男孩子,刚2个月,双方,男方条件,车房都有,有固定不菲收入,女方,无工作,无住所。男方想得到抚养权,如何争取?另男方在婚后得知女方曾经患过性病,此事是否对男方取得孩子抚养权有利?另外,男方户口和女方户口均不在同一地,而常住地在第三地,请问,如男方起诉是在婚姻登记的女方户口所在地还是男方户口所在地还是现在的流动常住所在地?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hong……(辽宁)
提问时间:2010-07-09 11:0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