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一般人格纠纷案。应该怎么打这场官司?
一般人格纠纷案。应该怎么打这场官司? 我是被告A。原告是B.A和B原来邻里关系。后B搬迁留下一口井。A出100元给予买起来使用。但后来B在预埋水管的地方在树,将水管挖破。A回家发现后便到B家问个情况。但B说那是他的地基。他想怎么挖都可以。就是不赔。于是A和B便拉扯起来。最后A的家人把A和B拉开了。但B就报警说A打他。还叫了120的车来。(但事实只是拉扯了,而且是B把A按在地上来把A的衣服拉乱。手机也弄坏了。)随后B就到医院经医生检查只是软组织受伤。并没有其他的。但B出院后到法院起诉A。。叫A赔他医药费4333,务工费1860,营养费2000,生活费890,副理费600。精神损失费2000,共计:11683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烦的很(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0-07-09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