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招员工一个月后怀孕?且一周只上2天班?
1.无论是上海本地户籍还是外地户籍,在劳动合同及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此提问本身含有地域歧视,属于对法律的误解;
2.上海户籍职工经常旷工,且无法提交怀孕证明,况且怀孕并不构成长期请假之法定理由,可以依据公司制度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外地户籍职工即便怀孕如果不能正常工作,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鉴于刚上班一个月,可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解除合同。
1、上海本地人的情况,完全可以按照公司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处理;
2、外地女子的情况,如果有医院出具的病假单,公司应批准假期;没有病假单的话,可以要求上班;
3、建议公司聘请专业律师做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详细情况,可以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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