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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各位律师,感谢帮助。事情是这样的:2008年6月份,一个17岁的河南小伙在甘肃打工时
请问一下各位律师,感谢帮助。事情是这样的:2008年6月份,一个17岁的河南小伙在甘肃打工时 请问一下各位律师,感谢帮助。事情是这样的:2008年6月份,一个17岁的河南小伙在甘肃打工时,由于自己的叔与他人发生矛盾,帮忙时在非故意的情况下用砖头将对方的一人拍伤,当时并没有多大问题。听说在后续的治疗中由于产生医疗事故,导致了该人的死亡,该家属最后还得到了医院和厂里的赔偿。听到死亡的家属扬言要让这个孩子偿命或终身残废,这个17岁的孩子被吓到了,外出了11年不敢回家,不敢自首,现已有家室,并有了两个孩子。请问律师关于这方面的事情应该怎样处理?如自首会怎么处理?【事件发生在 甘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天津)
提问时间:2019-09-17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