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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自诉

先报了治安案件,处理完后,同一件事能否再报刑事案件,警方拒绝立案怎办

先报了治安案件,处理完后,同一件事能否再报刑事案件,警方拒绝立案怎办 受害方被人抢去500块,动手过程中把手指骨折,鉴定为轻微伤甲级,派出所偏袒对方,以两方认识为由,当成治安案件处理,结果为对方只是罚款500告结,受害方不服,以抢夺受伤较重为由告对方抢劫,刑侦队不受理,理由是同一件事不能够两方处理,疑问:一个是以受伤害报治安处理,一个是以被抢劫告刑事案。两者算同一件事吗?案件难道不能升级的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s1302……(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3-03-06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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