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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个人与对方保险公司重复支付维修费用,不退是否违法??

对方个人与对方保险公司重复支付维修费用,不退是否违法?? 前几个月我开车在路上正常行驶的时候,被一辆大货车侧面刮了,导致侧面两扇车门等全部损坏,当时对方认定是全责并且报了保险公司出了险,保险公司找我要了一些材料叫我去维修了。 可是当车子修好之后保险公司那边却说因为对方车辆没有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不能把钱打到我的账户,只能等对方资料齐全之后拿维修发票去报销。当时我的车已经修好在维修工厂了,所以只能跟对方沟通是否愿意先垫付我维修费用(4000多),后面再给他发票自己去保险公司理赔。前面对方一直不配合,后面我报警,有交警协调后对方通过微信垫付了维修费用,我也给他寄了维修发票。 但是当我提车后过来几天,账户却收到了保险公司赔付的费用。 因为我的车开了2年多,被他一撞变成了事故车, 做的油漆有色差,换的车门缝隙跟隔音之类的都跟以前的比相差好远。我想咨询的是,如果我不退回这笔钱,用这笔钱抵扣我汽车的折旧价格,这样的情况是否违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umogu(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9-09-11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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