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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赔偿标准

民事纠纷赔偿标准 因为土地纠纷,与邻居发生冲突,发生地点在我家,发生时间是傍晚,当时是他们上门挑衅。对方有县级的法医鉴定,鉴定结果是轻伤。当时我方报了警(家里男主人不在),派出所同志给我们做了笔录,同时征求我们双方的意见是否愿意协商解决,当时对方表示同意,但我方表示不同意。因为发生的时间是傍晚,她的伤是怎么造成的,我们也不知道。就因为我们不同意协商解决,派出所就三番五次的传我们过去,一扣就是好几个小时,即使是这样,我们也没有表示同意。对方见我们一直是这个态度,就天天到派出所里闹。这事过了有2个月左右,派出所又叫我们去,问我们想通了没有,是否愿意协商解决,我们还是那个态度-不同意,最后,派出所的民警就让我们在一份民事诉讼书上签字,意思就是说,这件事他们处理不了,把字签了之后,这件事就不归他们管了,如果对方还要求赔偿,就可以拿着这张纸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当时对方签了字,可我们没有签,因为她的伤不是我们造成的,跟我要不着赔偿,所以这个字就没签,但是派出所非让我们签,还恐吓我们,最后,没办法,就把字给签了。本来以为这事就这么解决了,没想到过了三个月之后,我家就收到了一份起诉书。我就是想问一问,向我们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处理?还是那句话,她的伤不是我们造成的。如果我们不接受赔偿,会怎么样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052785……(江苏)
提问时间:2010-07-08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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