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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车辆全责,我方骑电动车,手受伤缝针,在家休息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车辆全责,我方骑电动车,手受伤缝针,在家休息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车辆全责,我方骑电动车,手受伤缝针,在家休息。医生开了一个月零10天的假条,保险公司只给赔付了3000块钱,车主出了1000,之前是一直在外面打工,每个月收入5000,单位给开了收入证明,现在是65岁,还不够工资收入,更不用说是营养费。这样赔付合理吗?可以找车主要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
提问时间:2019-09-03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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