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请问离婚后,经营的店铺是我的名字,租店铺的合同也是我的名字,但是实际经营权是我前夫

请问离婚后,经营的店铺是我的名字,租店铺的合同也是我的名字,但是实际经营权是我前夫 请问离婚后,经营的店铺是我的名字,租店铺的合同也是我的名字,但是实际经营权是我前夫,我并未参与任何管理,也并未收取店铺费用,离婚后多次要求前夫更改店铺和租房合同名字,前夫一直不同意。现在他将店铺给我,然后要求我返还当时装修店铺所花的一切费用,并以无生活来源为由,要求支付2个孩子抚养费共计10000元,请问这样合理吗?我该怎样处理这个问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南川)
提问时间:2019-08-25 12:15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