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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

医疗赔偿

医疗赔偿 我母亲在年前因感冒住院到蓬安县人民医院,在医院查出肺炎,几天后医院要求转院到南充,在转院过程中,蓬安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到医院大门这段距,造成大脑重度昏迷,同时就这段距离并为输氧,脑重度昏迷在医学解释为活死人即植物人,现在我们家属以将蓬安县人民医院起诉到蓬安县人民医院,我想咨询侯律师,我母亲这官司该依据什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nwei……(四川-南充)
提问时间:2013-03-04 18:55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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