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财产分割合同中财产标的名称不正确,用俗称或简称或只双方以为的名称,是否有效?
财产分割合同中财产标的名称不正确,用俗称或简称或只双方以为的名称,是否有效? 财产分割合同中财产标的名称不正确,用俗称或简称或只双方以为的名称,是否有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angua……(四川)
提问时间:2013-03-04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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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中良律师 VIP2013-03-04 15:00
有效的,只要能证据指的是谁就好了
追问:要是有一方不认可,要起诉呢?无法在任何部门或公司上查出来,那能够认定就是那个标的物吗?
比如:龙汤元商铺,实际上是龙汤元在那里租的商铺,真实的是美丽公司7号商铺。又比如:马鞍山股票,实际上是中财国际有限公司在马鞍山那里搞的加工厂。
请问大律师,如此在协议书中标出,可以认定为有效的吗?
可以举证证明那标的实际上是不同的标的物或者是子虚乌有吗?如何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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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炜律师 VIP2013-03-04 16:51
如果能够明确是指的什么,就是有效的。
追问:要是有一方不认可,要起诉呢?无法在任何部门或公司上查出来,那能够认定就是那个标的物吗?
比如:龙汤元商铺,实际上是龙汤元在那里租的商铺,真实的是美丽公司7号商铺。又比如:马鞍山股票,实际上是中财国际有限公司在马鞍山那里搞的加工厂。
可以举证证明那标的实际上是不同的标的物或者是子虚乌有吗?如何举证?请问大律师,如此在协议书中标出,可以认定为有效的吗?
可以举证证明那标的实际上是不同的标的物或者是子虚乌有吗?如何举证?
回答:建议拿上协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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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双方认可 合同有效
追问:要是有一方不认可,要起诉呢?无法在任何部门或公司上查出来,那能够认定就是那个标的物吗?
比如:龙汤元商铺,实际上是龙汤元在那里租的商铺,真实的是美丽公司7号商铺。又比如:马鞍山股票,实际上是中财国际有限公司在马鞍山那里搞的加工厂。
请问大律师,如此在协议书中标出,可以认定为有效的吗?
回答:谁主张谁举证
追问:可以举证证明那标的实际上是不同的标的物或者是子虚乌有吗?如何举证?
回答:这和具体的案件有关 没有统一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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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能够辨识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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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影响效力
追问:要是有一方不认可,要起诉呢?无法在任何部门或公司上查出来,那能够认定就是那个标的物吗?
比如:龙汤元商铺,实际上是龙汤元在那里租的商铺,真实的是美丽公司7号商铺。又比如:马鞍山股票,实际上是中财国际有限公司在马鞍山那里搞的加工厂。
请问大律师,如此在协议书中标出,可以认定为有效的吗?
回答:明知道这个问题,不能写清楚吗
追问:可以举证证明那标的实际上是不同的标的物或者是子虚乌有吗?如何举证?
回答:就个案确定,还有疑问,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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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双方认可 合同有效
追问:要是有一方不认可,要起诉呢?无法在任何部门或公司上查出来,那能够认定就是那个标的物吗?
比如:龙汤元商铺,实际上是龙汤元在那里租的商铺,真实的是美丽公司7号商铺。又比如:马鞍山股票,实际上是中财国际有限公司在马鞍山那里搞的加工厂。
请问大律师,如此在协议书中标出,可以认定为有效的吗?
可以举证证明那标的实际上是不同的标的物或者是子虚乌有吗?如何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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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同意的,有效。
追问:要是有一方不认可,要起诉呢?无法在任何部门或公司上查出来,那能够认定就是那个标的物吗?
比如:龙汤元商铺,实际上是龙汤元在那里租的商铺,真实的是美丽公司7号商铺。又比如:马鞍山股票,实际上是中财国际有限公司在马鞍山那里搞的加工厂。
可以举证证明那标的实际上是不同的标的物或者是子虚乌有吗?如何举证?请问大律师,如此在协议书中标出,可以认定为有效的吗?
可以举证证明那标的实际上是不同的标的物或者是子虚乌有吗?如何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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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效,只要是按日常习惯可以确定的即可。
追问:要是有一方不认可,要起诉呢?无法在任何部门或公司上查出来,那能够认定就是那个标的物吗?
比如:龙汤元商铺,实际上是龙汤元在那里租的商铺,真实的是美丽公司7号商铺。又比如:马鞍山股票,实际上是中财国际有限公司在马鞍山那里搞的加工厂。
可以举证证明那标的实际上是不同的标的物或者是子虚乌有吗?如何举证?请问大律师,如此在协议书中标出,可以认定为有效的吗?
可以举证证明那标的实际上是不同的标的物或者是子虚乌有吗?如何举证?
回答:你好,案情复杂可委托律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