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2014年朋友在P2P公司工作,资产放贷端地方分公司工作,做的是后勤客服工作

2014年朋友在P2P公司工作,资产放贷端地方分公司工作,做的是后勤客服工作 2014年朋友在P2P公司工作,资产放贷端地方分公司工作,做的是后勤客服工作,不涉及财务,做了一年半左右,15年辞职,离职4年了,19年该公司财富理财端总公司因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查封,总部员工被带走,我朋友有法律风险吗,是否有法律责任,朋友不是业务人员,只是固定工资,没有抽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9-08-20 11:59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周文才律师

四川 成都

王欢律师

四川 南充

胡律助律师

四川 成都

王娟律师

四川 南充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凉山律师
周文才律师 
四川成都
已帮助 101398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胡律助律师 
四川成都
已帮助 14079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黎炜律师 
四川资阳
已帮助 25917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凉山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