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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今年8月联系了惠州江北联程物流公司需要发一批货共28件,要求上门提货和送货上门

我司今年8月联系了惠州江北联程物流公司需要发一批货共28件,要求上门提货和送货上门 我司今年8月联系了惠州江北联程物流公司需要发一批货共28件,要求上门提货和送货上门,物流公司另外联系了非物流公司所属的货拉拉司机,司机到厂上门后,上货装车,然后司机在我司送货单上确认签名以及写了件数28件,接着货拉拉司机将货运到物流公司后,物流公司开单27件且我司没有签名确认,实际发货28件,到客户签收时实际收获27件,丢失了一件货物价值1100元;现在物流公司和司机都不承认他们丢失的货物,现在我司唯一的证据只有货拉拉司机签收签名的我司的送货单,我现在该怎么索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舍得先生不舍得(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9-08-20 09:27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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