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联好期待,欠款8000多。天天打电话,发短信。现在又发信息
可以按照欠款来偿还的
如果上门催债建议你报警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注意操作、财务、信用、合规和民事责任风险甚至是刑事责任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积极还款避免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