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去年10月份开始还平安信用卡加备用金一共5万9 上个
您好 建议协商还款
对方起诉你,不需要你同意,你可以不去,但视为你放弃自己的抗辩权
利息过高的,可以起诉降低。
积极还款。你的问题,不解决你的根本问题。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立即报警处理
建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