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已经过期的女儿生活费能讨回来吗

已经过期的女儿生活费能讨回来吗 离婚三年多,前夫不按时付女儿生活费,去年就付过一学费到今没有给过抚养费,现在我想变更抚养权,要求他抚养女儿,我有权追回他没给够的生活费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赵小小(山东-日照)
提问时间:2013-03-02 21:1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