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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原公司非法集资,我朋友是财务工作人员,工作内容为记账:工资,员工报销,营业部办活动费用,均为费用类

原公司非法集资,我朋友是财务工作人员,工作内容为记账:工资,员工报销,营业部办活动费用,均为费用类 原公司非法集资,我朋友是财务工作人员,工作内容为记账:工资,员工报销,营业部办活动费用,均为费用类。三人合作工作,另外也沟通解答营业部人员财务问题。对公司非法集资毫不知情,不拉存款,无提成,只有基本工资。他本人也是投资受害者。经侦对于财务人员有的找,有的没找,找的财务人员不配合,经侦也就不了了之。我朋友因为是受害者,所以一直积极配合,但是第二次再去的时候,没说任何理由直接给办了取保候审,现主犯已分别集资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罪提交到检察院,我们想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最后结果会怎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9-08-08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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