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学校教职工在2006年前后搬迀学校时集资修建了宿舍和门市,现在十多年过去了

学校教职工在2006年前后搬迀学校时集资修建了宿舍和门市,现在十多年过去了 学校教职工在2006年前后搬迀学校时集资修建了宿舍和门市,现在十多年过去了,住房由少数转卖了,门市也卖了一部份,另一部分门市或租出去了或空着的。目前学校后勤将卖门市的钱和门市租金单独建账,主要用于支付小区业主物管费,我作为个教职工,前段时间扣房屋卖给了中间,但未过户,中间装修后又将该房卖房卖给下一家,过户需我签字确认。清问我该与谁签定合问才能保障属于原集资户的门市及其收益仍归我所有?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9-08-08 10:27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