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一网友在京东白条上分期买了个手机,分期了12期,约定好是每个月按分期金额还给我
起诉追讨,否则只能接受教训。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这类情况需要看合同具体内容。
您好,您可以催告对方尽快还款。如果对方拒不支付,有对方身份信息的,可以起诉要求偿还。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包括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