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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这样构不构成诈骗罪

这样构不构成诈骗罪 去年本人被人委托找人办理部队士官选取名额,由于办事人没有将事情办成,没有全部退还办事费用,本人曾给委托人写有欠条,成若一定还回余款,由于本人经济原因,暂时无法个人偿还余款,办事人也迟迟不能退回余款,最近委托人要把我以诈骗罪告上法院,并联合我曾经的单位(本人为退役军人)一起上告。请问这是否构成诈骗罪?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sgzxx(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0-07-06 21:1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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