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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摩托车撞上公路正中间石墩死亡责任

醉酒驾驶摩托车撞上公路正中间石墩死亡责任 殷律师,您好,得闻您好评榜最高,对事件职责认定处理建议必是最优的。
事件经过大概如下:案发前死者应朋友邀约喝酒,时候饮酒过多(案发后血检报告酒精含量高达289ml)执意自己驾驶摩托车回家,朋友未能劝阻住,导致其行车速度过快,撞上了马路正中间的一个大石墩(无任何警示标志水泥石墩)后抛落死亡,当时在场人员先后两次拨打120没人接应,后抢救无效死亡。
问题:
1、同行饮酒者是否有相关法律义务和责任,听闻他们是有劝阻义务,并对事件负有赔偿责任,是否确有此事?
2、120急救中心是否负有相关责任?在医院抢救时,医生说如果早到20分钟是有生还希望的;
3、设置石墩单位或政府部门是否有相关责任?
4、因死者系农村家庭,政府部门是否有相关安抚政策?
5、如要起诉,该如何操作,请您不吝指导,万分感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og3(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3-02-28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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