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从犯
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从犯 我有一朋友,别人请他帮忙开车,付给他工钱。结果请他的人是个犯罪团伙,从事一些盗窃、诈骗活动,但他并不知情,每次只是在指定的地方接送人,一共开了两次车。现在犯罪团伙落网了,但我朋友也被拘留了。警方的说法是,他收的工钱属于赃款,认为我朋友属于共同犯罪的从犯。但是按照共同犯罪的定义,其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犯罪。我朋友并不知情,因此我认为不应该属于犯罪,也就谈不上从犯。
我个人对法律不太了解,希望各位专家能够指点迷津。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aiwen……(四川-绵阳)
提问时间:2010-07-06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