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婚前所购房产,婚后取房产证,婚后加配偶名字,是否离婚的时候对半分?

婚前所购房产,婚后取房产证,婚后加配偶名字,是否离婚的时候对半分? 婚前所购房产(有20万的贷款,且婚后还在还),婚后取房产证,婚后加配偶名字,离婚的时候如何分配?
是否是对半分?还是酌情考虑按一定比例分配?如果是按比例分配,大概的比例应该是多少?怎么算?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liman(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3-02-25 16:3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