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镇政府指派不是本村村民的镇政府工作人员参加农村社区
可以直接诉讼来解决问题的
看具体选举规定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可以指派参加选举,但不能指定
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因此,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选举。
可以直接诉讼来解决问题的
不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