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递交辞职申请后 接着工作1周 企业有理由不付给相应的工资么

递交辞职申请后 接着工作1周 企业有理由不付给相应的工资么 你好,我想问下 
1 我想于3月1日递交辞呈,但领导让二周才能办手续走人,这两周期间有加班二天和带薪病假一天,请问有理由不给我这几天的工资么?是不是必须要支付?另外因为领导批了两周可以离职,是否因为不满3月一整月所以不给我带薪病假一天的工资?

2辞职申请后是否可以请病假,企业如果不批我的病假,但是我有假条,算作旷工扣除我两天工资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untun……(北京-宣武区)
提问时间:2013-02-25 15:00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