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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给认识了一个月的朋友八千元,对方十七岁然后是一起吃饭喝水玩之类的我付账用掉的

借给认识了一个月的朋友八千元,对方十七岁然后是一起吃饭喝水玩之类的我付账用掉的 借给认识了一个月的朋友八千元,对方十七岁然后是一起吃饭喝水玩之类的我付账用掉的,没有欠条没有微信转账记录没有交易记录只有身份证正反面,现在那个朋友跑了,这样起诉有用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9-07-03 22:36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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