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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名誉损害

名誉损害 律师您好,最近由于公司内部考核,我考核了一位车间操作工,随后他用公开邮件发送的方式,告之全单位捏造了一系列公司违反公司内部章程的举动行为,包括对本职工作的质疑,但都无具体证据,对本人声誉造成了及其恶劣的影响,我想请问该行为能达到法律上所说的诽谤吗?如若不能,请问能否因此起诉或者用法律追究责任呢?恳请律师指点!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22684……(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0-07-04 16:0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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