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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关于矿山交通安全事故和工伤相关法律咨询

关于矿山交通安全事故和工伤相关法律咨询 我于2012年3月初来到单位,当时单位要求试用3-6个月,没有签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后来在矿山勘探区修路的时候,出了车祸,造成本人左腿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单位的一辆皮卡车也报废了。由于当时车上就我一个人,而且事故发生后,我对车祸当天没有一点儿记忆,唯一能想起来的是那天早晨我是坐在皮卡车副驾驶的位置休息,后来怎么出的车祸没有一点记忆,单位领导在我住院的时候告诉我说是根据现场情况看,是我自己开的车,车翻下盘山道出的车祸,虽然单位领导说是按工伤处理,但除了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是单位出的,还有每个月按试用期工资2300发工资以外,没有做任何其他赔偿。我想咨询下,像我这种情况,应不应该算工伤?本人对这车祸应承担什么责任?如果算工伤,单位应该怎样进行赔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jian……(新疆-伊犁)
提问时间:2013-02-24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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