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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过年放假期间不结算工资合理吗?

过年放假期间不结算工资合理吗? 我在大连市金州区居然之家(大连店)里的其中一家店面工作,我们是每个月月末开资,工资每月2000,商场从2月9日(除夕)开始放假,初七(2月16日)开业上班,2月24日老板裁员,给我结算工资600,说是从初七(2月16日)到今天2月24日九天工资,我觉得开的不对给老板打电话,说:“月初到23号的工资为什么没有?”,他说:“那我也只能给你开9号之前的工资,过年放假期间是没有工资的。”我说:“过年期间放假不是我个人原因不上班,是法定节假日,再说我年前和年后是正常在岗的,不是我计较,毕竟我们合作的这么长时间了,只不过争取我该有的待遇。”老板说:“你看谁家过年放假还有工资的,不该给的我一分不会给!”老板没有和我们所有人签过合同,这钱是不是就要不回来了?请有关人士帮我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居然之家(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3-02-24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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