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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婚内没离婚与他人生子,离婚后与他人登记算重婚吗?

婚内没离婚与他人生子,离婚后与他人登记算重婚吗? 你好,本人女原籍黑龙江现香港居留权,与香港男2003年结婚,婚内2006年与另外一名台湾人生了小孩(台湾人2005年已登记,可是也一直与妻子分居,2009年他与妻子离婚,在2010年我与香港人办好离婚手续,(期间2004年到2010年离婚前都是分居的,因男方不同意离婚)2012年4月与台湾人,就是小孩的父亲结婚,请问这样算通奸,那算重婚吗?会被判决吗?现在我小孩要申请香港籍,要该跟他亲生父亲的姓,这样需要验DNA,可是验了就会牵出这些事,我想问通奸罪是肯定有的,那算重婚吗,大陆或香港政府会判我,或我现在的台籍丈夫吗。通奸罪判会判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nsh……(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02-24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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