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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美援朝残废军人待遇问题

抗美援朝残废军人待遇问题 我的父亲,叫张国胜,现年83岁,1948年参军,1950年入朝参加抗美援朝战役,在一次战斗中左胳膊负伤,定位二等乙级残废军人。回国后,1958年被安排到县民政局搞福利事业,因我一小时放牛出身,没有文化,在战场上他是个勇士,但在事业上他是不如战场了,所以反三运动把我父亲整的死去活来的,最后被整出了福利事业,下放到农村生活。现在我父亲只享受每月1000多元的残废金补助,其他什么都没有。以前吃药还是百分之百的报销,现在都不能全报,还分什么甲种药、乙种药,在不在定点医院就医等。如今父亲有病住院,遇见一个和他年纪差不多的患者,他也是建国前参军,不是残废军人,只是红军,但他每月享有7000元左右的待遇补助,有病还有专人护理,因此就此事,我想咨询一下,国家对我父亲的待遇对不对?我父亲确确实实的是一个吃过糠,扛过枪,过过江,负过伤的老军人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q9613……(辽宁-朝阳)
提问时间:2013-02-23 15:0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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