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工伤赔偿问题

工伤赔偿问题 关于工伤赔偿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要求

湖北省xx有限公司:
   本人xxx,自2007年4月进入你公司务工以来,一直勤勉耐劳,不畏艰苦,虽工作中屡受工伤,从无怨言。2009年12月17日,本人在劳动中被高压电弧烧伤,住院治疗26天出院,经鉴定为9级伤残。工伤发生后,你公司迟延,消极履行法定义务,主要表现为消极支付医疗费;(仅支付9850元,本人垫付7000元)延迟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事务,停工留薪期拒不付工资等等,更为另人气氛的是,你公司在本人尚未康复经鉴定为9级伤残的第9天,即2010年6月12日以本人“旷工长达俩个月以上为由,悍然向本人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决定”
本人认为,你公司的所作所为以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之规定,丧失了一个企业应有的社会形象,更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人依法向你公司提出严正要求,请你公司依法履行:
一请你公司依据本人交给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凭证金额,将本人垫付的7000元支付给本人。
二请你公司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向本人支付下列补偿:
1停工留薪期工资2233.26*12个月=26799.12元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50*26天=1300元
3护理费16518/365天*13=588.31元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233.26*8个月=17866.08元
5一次性医疗补助金23709/12个月*10个月=19757.50元
6一次性就业补助金23709/12个月*12个月=23709元
三鉴于你公司在本人停工留薪期间内违法解除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应双倍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233.26*3.5个月*2=15635.82元
四上述各项补偿和赔偿合计为112652.83元,请你公司2010年7月2日前作出是否赔付的书面答复,如逾期为复,本人将依法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将披露哦你公司恶意侵害劳动者的事实真相,请你公司慎重处理。
        

请问公司在给了工伤鉴定书一个星期后以旷工的理由可以开除人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XL682……()
提问时间:2010-07-03 19:4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